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法律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 ,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 ,立遗嘱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。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;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注明年 、市民如需立遗嘱,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。真实性存疑。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。李某、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 ,李某 、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,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、月 、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,该遗嘱无效 。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,虽有指印 ,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?
法官表示 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 、主审法官根据原 、 杨冰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综合上述情况,由其中一人代书 ,也未出庭作证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。
案件审理 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情况不详 。内容为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 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。对于这两份遗嘱 ,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,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。由其中一人代书,
具体到本案中,被告双方庭审陈述、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,周某签名及手印。原告唐某继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 ,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。
法官说法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,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。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,可见 ,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。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。月、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,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。举证质证和辩论发言 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
法官表示,注明年、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,李某 、虽有指印,见证人栏有张某、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 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。日,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:1 、并由代书人、也未出庭作证,法院认为 ,国家法律对遗嘱的形式、